典故來源。晉.范甯〈春秋穀梁集解序〉:「釋《穀梁傳》者雖近十家,皆膚淺末學,不經師匠,辭理典據,既無可觀。」《舊唐書.卷八九.列傳.王方慶》:「每所酬答,咸有典據。」
掌理、占據。《後漢書.卷七八.宦者列傳.張讓》:「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、子弟、婚親、賓客典據州郡,辜榷財利,侵掠百姓,百姓之冤無所告訴,故謀議不軌,聚為盜賊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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