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京師,前往外地做官。唐.白居易〈琵琶行.序〉:「予出官二年,恬然自安。」唐.齊己〈荊州貫休大師舊房〉詩:「入貢文儒來請益,出官卿相駐過尋。」
到法庭打官司或做證人。《醒世恆言.卷一五.赫大卿遺恨鴛鴦絛》:「不想有十數個徒弟徒孫們,在那裡看出官,見師父被打,齊趕向前推翻了那老兒,揮拳便打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店舖ê使用人等出入官衙交涉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