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代衛恆所作的四種書體。即草、章草、隸、散隸。見《宣和書譜.卷一三.草書一.衛恆》:「作四體書,曰草、曰章草、曰隸、曰散隸。」
古文、篆、隸、草四種字體。見宋.王應麟《小學紺珠.卷四.藝文類.四體書》:「古文,篆、隸、草。」
俗稱真、草、隸、篆為四體書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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