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古代的殘酷刑具。以兩根木棍及繩索夾緊犯人腿部逼供,始於南宋理宗時。《明史.卷九五.刑法志三》:「全刑者曰械,曰鐐,曰棍,曰拶,曰夾棍。五毒備具,呼謈聲沸然,血肉潰爛,宛轉求死不得。」清.阮葵生《茶餘客話》卷六:「夾棍始於宋理宗時,以木、索並施,夾兩股間,名曰:『夾幫』;又豎堅木交辮兩股,令獄卒跳躍於上,謂之『超棍』。」也稱為「檀木靴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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栲問ê時夾腳ê刑具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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