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來束縛犯人、逼問口供或執行刑罰的器具。如手銬、腳鐐、夾棍等。[例]這家陳列館陳列許多古代的法庭刑具,令人看了不寒而慄!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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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用來拘束犯人、逼問口供或執行刑罰的器具。如手銬、腳鐐、笞杖、夾棍、絞架等。《老殘遊記》第一七回:「你上他這手銬腳鐐是甚麼意思?難道怕他越獄走了嗎?這是制強盜的刑具,你就隨便施於良民,天理何存?良心安在?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一○回:「傅知府無可如何,也顧不得上司責問,只得將一干人鬆去刑具,眼巴巴看著領去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刑罰ê器具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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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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