諺
官司都打完了才想出計策,比喻為時已晚。
難得个機會毋把握,人講官司打忒計正出,到這下正來知差,忒慢哩!難得的機會不把握,人說官司都打完了才想出計策,到現在才來後悔,太晚了!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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