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人名、種族名、國名、地名、機構名等,其符號為「__」。在作文寫作中,提到人名、國名等專有名詞當加注專名號,也就是在專有名詞左邊(直字)或下邊(橫字)加上一直線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一種標點符號。其形式為一直線,用於專有名詞,如國名、地名、人名、朝代名等。也稱為「私名號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