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文句中,用來分別句讀(ㄉㄡˋ)和標明詞句性質、種類的符號。[例]老師說不要小看標點符號,標錯了,語意就不同了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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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在文句中,用來分別句讀和標明詞句性質、種類的符號。民國八年,教育部頒行新式標點符號,後因歷時已久,復受外來因素影響,致使用上頗生歧異。為求用法統一,及便於學習,遂於民國七十六年再頒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,內容大抵沿用新式標點符號的名稱,而略加更動。共收有句號(。)、逗號(,)、頓號(、)、分號(;)、冒號(:)、引號(「」、『』)、夾注號(--)、問號(?)、驚嘆號(!)、破折號(──)、刪節號(……)、書名號(﹏﹏)、專名號(ˍˍ)、音界號(.)等十四種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