簿,文狀,即現代的起訴書。對簿指依據文狀加以審問,期能查出事實真相。後泛指訴訟受審。[例]對簿公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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簿,文狀,即現代的起訴書。對簿指依據文狀加以審問,期能經由勘察而符於事實。後乃將獄訟受審稱為「對簿」。《史記.卷一○九.李將軍傳》:「廣未對,大將軍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