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秦、漢置尚書掌奏章文書,至唐、宋,與中書省、門下省合稱為「三省」,下統六部,分掌國政。明初設六部尚書,分為六署,屬中書省;洪武十三年撤中書省,分其政於六部,而尚書之權始重。因古時尚書省多位在宮闕的北面,故也稱為「北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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