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列物品供人觀賞。[例]美術展覽、服裝展覽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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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陳列物品供人觀賞。如:「書法展覽」、「服裝展覽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陳列出特定物品供人觀看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展示物件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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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
動/名
陳列物品供人參觀。
博物館有盡多古物展覽﹝又讀zhan24 lam24海﹞。博物館有很多古物陳列供人參觀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