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制度,政府官吏及婦女有訴訟事,派親屬或家人代表投案,稱為「抱告」。《野叟曝言》第一八回:「先叫了洪儒上去,問不多兩句,就叫抱告計多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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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去告訴/出庭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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