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行斂取財物。《新唐書.卷一三○.列傳.楊瑒》:「瑒始為麟游令,時竇懷貞大營金仙、玉真二觀,檄取畿內嘗負逆人貲者,暴斂之以佐費,瑒拒不應。」《宋史.卷三三九.列傳.蘇轍》:「故事作之日,無暴斂傷財之患,事定之後,徐補其闕,兩無所妨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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