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格形式。[例]公文書寫,依照用途或對象的不同,而有一定的格式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規則法度。《北史.卷六三.蘇綽傳》:「帝令朝臣釐改舊法,為一代通典,律令格式,多威所定。」
規格樣式。《紅樓夢》第五三回:「故其格式配色皆從雅本來,非一味濃豔匠工可比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格式
公視《台語新詞辭庫》以 CC BY 4.0 條款釋出。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規格式樣。
合格式。
(文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
名
規格。
寫公文有固定个格式。寫公文有固定的格式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