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與火。比喻日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物品。《書經.大禹謨》:「政在養民,水火金木土穀惟修。」《東觀漢記.卷一六.鄭眾傳》:「單于大怒,圍守閉之,不與水火。」
比喻烹調飲食。《周禮.天官.亨人》:「亨人掌共鼎鑊,以給水火之齊。」
比喻災難。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「救民於水火之中,取其殘而已矣。」《老殘遊記二編》第六回:「承你從水火中搭救我出來,一天恩德未報,我萬不能出家。」
比喻彼此不能相容。《左傳.昭公十三年》:「眾怒如水火焉,不可為謀。」《三國志.卷三七.蜀書.龐統傳》南朝宋.裴松之.注:「今指與吾為水火者,曹操也,操以急,吾以寬;操以暴,吾以仁。」
大小便的隱語。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七:「亦且終日相處,這些細微舉動,水火不便的所在,那裡妝飾得許多來?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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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水kpa火。
水火無情。
(文)水kap火。
斷水火=斷炊食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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