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出聲音。多指發出語音或樂音。[例]他的國語發音非常標準,常常被老師指定領讀課文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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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泛指發出聲音。也用於指發出語音或樂音。如:「發音清楚正確,是播音員的基本素養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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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
動/名
泛指發出聲音。多用在指發出語音或樂音。
講話个發音盡重要,講毋正,別人會聽毋識。講話的發音很重要,說得不準確,別人會聽不懂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