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詞:(1) 置於形容詞後。
(2) 置於名詞或代名詞後,表示所屬、所有的關係。
(3) 置於修飾片語或子句後。
(4) 置於副詞後。同「地」。
(5) 置於句尾。表示肯定或加強的語氣。
助
結構助詞:
(1)置於形容詞後。如:「美麗的風景」、「聰明的小孩」。
(2)置於名詞或代名詞後,表示所屬、所有的關係。如:「我的書」、「太陽的光」。
(3)置於修飾片語或子句後。如:「他寄來的信,我昨天收到。」、「那賣花的人沒零錢找。」
(4)置於副詞後。同「地」。如:「慢慢的走」、「高高的飛」。
副
形
確實的、可靠的。如:「的保」、「的款」。
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