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治安單位或法院檢舉指證其所知的犯罪事件、涉嫌人及不法分子的線索、證據,有助於偵破刑案或維護治安的人。證人姓名、身分受法律保護,不得公開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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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治安單位或法院檢舉指證其所知的犯罪事件、涉嫌人及不法分子的線索、證據,有助於偵破刑案或維護治安之人,其真實姓名與身分資料受法律保護,不得公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