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衛、照顧。[例]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,是警察的責任。
[反]侵害、摧殘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保衛、照顧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二回:「我合你說的是好話,原是要保護你,恐怕你受累的意思。」《三國志.卷三四.蜀書.二主妃子傳.先主甘后傳》:「后及後主,賴趙雲保護,得免於難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保衛、照顧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
動
對於人或物加以保持、照顧。
古蹟愛好好保護。古蹟要好好的保持維護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