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監督。[例]這個企劃由他負責總督。
明清兩代,總管一省或數省文武庶政的最高行政長官。[例]湖廣總督、兩江總督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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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管理監督。《漢書.卷一○○.敘傳下》:「昭、宣承業,都護是立,總督城郭三十有六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回:「吾弟袁術總督糧草,應付諸營,無使有缺。」
職官名。始置於明代,總管轄區內的文武庶政,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,管理一省或兼管數省。也稱為「制軍」。
代表君主治理屬地的官吏。如英國的香港總督。也譯作「代王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總監督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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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
職官名。明清兩代的地方最高行政長官,其職務主要為總管一省或兼管數省轄區內的文武庶政。
代表本國君主治理屬地的官吏。
歷史上,法國總督識在河內這地方統治越南。歷史上,法國總督曾在河內這地方統治越南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