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行審訊或審判。《喻世明言.卷二.陳御史巧勘金釵鈿》:「御史分付開門,仍喚魯學曾一起覆審。御史且教帶在一邊,喚梁尚賓當面。」《老殘遊記》第一七回:「宮保只有派白太尊覆審的話,並沒有叫閣下回省的示諭,此案未了,斷不能走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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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日)再審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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