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除職務。《魏書.卷三七.司馬楚之傳》:「還為祠部尚書、大鴻臚卿、潁川王師,以疾表求解任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九:「有個洪州判官李公佐在江西解任,扁舟東下,停泊建業。」也作「解龜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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