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「不苟言笑」。見「不苟言笑」條。01.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六:「美名一時無比、卻又資性貞淑、言笑不苟、極是一個有正經的婦人。」02.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二:「妙觀亦以師道自尊、妝模做樣、儘自矜持、言笑不苟。」
參考詞語:「不苟言笑」
此處所列為「不苟言笑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《禮記》是一本記述古代禮儀的書籍、其中的〈曲禮〉篇是講述日常生活所應做到的小節、有一段就是在教導為人子女者與父母相處時的禮節、在家裡時不能處在尊貴的西南方、坐位時不能坐在正中、行走時不能走在中間、站立時不能在門中央。舉行饗禮時不能做主人、須由父母決定;祭祀時不能做受祭的尸、以免接受父母的祭拜。即使父母不在身邊也要聽從父母的話、父母不在眼前也要像他們在左右一樣。不登上高處、不走到深谷邊、不去從事危險的活動、不要讓父母擔心。也不隨便毀謗人、不隨便嬉笑、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、謹守本分。後來「不苟言笑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指不隨便談笑、態度嚴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