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部首分類及筆畫多寡編排的檢字法。部首觀念,早見於秦代的〈蒼頡篇〉,漢代許慎的《說文解字》所分的五百四十部則明其學理。自明代《字彙》與《正字通》採行二一四部首,清代《康熙字典》繼續沿用,現今字辭書編輯多採此系統。且於部首、筆畫外,另加上字序(如、-|丿フ)的條件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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