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曆法以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為一元。《漢書.卷二一.律曆志上》:「凡四千六百一十七歲,與一元終。」
事物的始端。《漢書.卷五六.董仲舒傳》:「臣謹案春秋謂一元之意,一者萬物之所從始也,元者辭之所謂大也。」
純一原理。如:「一元化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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