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容許分辯解釋。[例]作業抄襲的話,不由分說,一律退回重寫。
[似]不容分說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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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不容許分辯解釋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五:「眾人不由分說,夾嘴夾面,只是打罵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三回:「那些人駕了小船,跳在鹽船上,不由分說,把他艙裡的子兒鹽,一包一包的,儘興搬到小船上。」也作「不容分說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