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事務的處所,常用來稱和法律、政治、經濟相關的機關。[例]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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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辦理事務的處所。常用來稱和法律、政治、經濟有關係的機關。如:「律師事務所」、「會計師事務所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辦理事務及業務的處所,通常用來指稱與法律、政治或經濟等有關的機構。
法律事務所 huat-lu̍t sū-bū-sóo (法律事務所)
法律事務所
huat-lu̍t sū-bū-sóo
(法律事務所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辦事處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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