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替書寫。《福惠全書.卷一.筮仕部.投供驗到》:「往往託相知代寫互結,間有頂名假冒,而同結不知,竟受其累,更宜慎之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三五回:「忽然文會堂送到一注書帳,是三百兩頭一張票子,悔生連忙收下,代寫收條,付與來人去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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