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稱別人的女兒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三:「小婿蒙令愛慶娘不棄,一時間結了私盟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六回:「不想一見如故,就留著住了幾個月,又要同我結親,再三把他第二個令愛許與二小兒了。」也作「令嬡」、「令媛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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