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將身心奉獻給他人。唐.吳兢《貞觀政要.卷三.君臣鑒戒》:「夫以一介庸夫結為交友,以身相許,死且不渝,況君臣契合,寄同魚水。」《施公案》第二八五回:「說萬君召是個草莽的英雄,就是當日諸葛孔明,受了劉先主三顧之恩,也曾『鞠躬盡瘁,死而后已』。你道萬君召有施公這一番厚待,他自然以身相許。」今多指女子將身心全部託付給男子。如:「他倆心心相印,兩情相悅,決定以身相許,共結良緣。」
比喻將全部心力投注於某種事物或事業之上。如:「這人嗜書成痴,友人笑謔以身相許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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