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稱他人夫婦。[例]賢伉儷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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嫡妻的專稱。《左傳.昭公二年》:「晉少姜卒,公如晉,及河,晉侯使士文伯來辭曰:『非伉儷也,請君無辱。』」《文選.左思.詠史詩之七》:「買臣困采樵,伉儷不安宅。」
尊稱他人夫婦。《晉書.卷五六.孫楚傳》:「未知文生於情,情生於文,覽之悽然,增伉儷之重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七:「萬一天地垂憐,尚然留在,還指望伉儷重諧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