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稱以歌舞技藝表演為業的人。[例]舞伎、歌伎
技能、本領。通「技」。[例]伎倆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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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
技藝、才能。通「技」。《書經.秦誓》:「如有一介臣斷斷猗,無他伎,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。」《新唐書.卷一四一.列傳.衞伯玉》:「少習武伎。」
古代稱以歌舞娛樂賓客為業的女子。五代十國.毛熙震〈後庭花.輕盈舞伎含芳豔〉詞:「輕盈舞伎含芳豔,競妝新臉。」也作「妓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