誇大不實的言論。明.袁宗道〈戒壇山二〉:「予再探諸洞,俱弇淺,遂返方丈,侈談所見驕諸公。」清.李漁《閒情偶寄.卷一○.器玩部.骨董》:「予輯是編,事事皆崇儉朴,不敢侈談珍玩,以為末俗揚波。」也作「侈論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