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女與人通姦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九回:「他手裡略有幾文,他族中有幾個無賴,要想他法子,誣他偷漢,硬把個佃戶當做姦夫,捉到縣裡來請辦。」也稱為「偷漢子」、「偷人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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