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情見內。一般用在熟人或知交之間的書信往來。發信者在信封的地址和具名處,寫上「內詳」,表示收信者拆閱後即可知道。如:「他收到一封寫著『內詳』的掛號信,光看信封,實在猜不出是誰寄來的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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