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數保險人,對於發生同種的危險,擁有同一的被保險利益。若在某期間內同時訂立數個保險契約,而且各保險金額總和不超過保險價額,即稱為「公共保險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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