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犯、褻瀆。《水滸傳》第二三回:「小人有眼不識泰山,一時冒瀆兄長,望乞恕罪。」也作「冒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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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(文)
(招呼ê話)攪擾人。
(2) 真冒瀆你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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