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離棄的妻子。《戰國策.秦策一》:「出婦嫁於鄉曲者,善婦也。」《後漢書.卷七九.儒林傳上.楊政傳》:「范升嘗為出婦所告,坐繫獄,政乃肉袒,以箭貫耳,抱升子潛伏道傍,候車駕。」
離棄其妻子。漢.班固《白虎通.卷九.嫁娶》:「出婦之義必送之,接以賓客之禮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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