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任人員因故去職或死亡,所遺職位待人遞補,稱為「出缺」。[例]總經理退休後出缺的職位,董事會已決定由副總經理遞補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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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任人員因故去職或死亡,所遺職位待人遞補,稱為「出缺」。《文明小史.第二一》:「過了半年,齊巧寗紹道臺出缺,因這𡩋紹道臺一年有好幾萬銀子的進項,他就進去面求了撫臺,……撫臺果然就委他去署理這缺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