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本《孫子.謀攻》:「故用兵之法,十則圍之,五則攻之。」若兵力超過敵軍十倍,則採取圍攻的方式;若兵力超過敵軍五倍,則採取集中攻擊的方式。《後漢書.卷七四上.袁紹傳》:「兵書之法,十圍五攻,敵則能戰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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