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種書體。指古文、大篆、籀文、小篆、隸書、章草、行書、八分、飛白、草書等。見唐.張懷瓘《書斷.卷一.列傳》。一說以古文、大篆、八分、小篆、飛白、倒薤、散隸、懸針、鳥書、垂露為十體,見《宣和書譜.卷二.唐元度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