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指為使對方的舉證不能成立而提出的相反證據。[例]被告律師提出多項有力反證以反駁原告的指控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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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上指提出相反的證據,使對方的證據不能成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