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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


受理

  1. 法律上指訴訟時,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
    [例]法院受理他的案子,並已經著手調查了!

[反]駁回

受理

  1. 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。


受理
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
受理

  1. 接納處理,接待。

  • 無人beh受理
  • 官廳m̄受理。


受理

  1. 接受並加以處理

    這件案仔法院已經受理了。
    這件案子法院已經接受並加以處理了。

對應華語 受理

有提到「受理」的條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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