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有的事例。如:「這件事有古例可證,你就別再和我辯論了。」《元史.卷一五七.列傳.劉秉忠列傳》:「官無定次,清潔者無以遷,污濫者無以降。可比附古例,定百官爵祿儀仗,使家足身貴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