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兵役法規定服國民兵役的人。在戰時或非常事變時,須應召輔助戰時勤務,協助維持治安及擔任地方防空等勤務。[例]他因體檢為丙等體位,故不能服常備兵役而改當國民兵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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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皆兵的制度,凡行徵兵制度的國家,國民屆滿一定的年齡,即應服國民兵役,為最快速、最經濟的備兵辦法。事變之際,如後備兵役不足時,即召集國民兵役,補充其缺額,或另組國民軍。
依國家法令規定而服國民兵役的人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