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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同、相等。[例]平均、均權、貧富不均
皆、全部。[例]老少均安、均已脫險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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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形
等同、沒有輕重多寡之分的。如:「平均」、「均勻」、「貧富不均」、「勢均力敵」。
副
公平、相等。如:「均分」、「均攤」。
皆、全部。如:「老少均安」、「均已脫險」。
動
調和、調節。《詩經.小雅.皇皇者華》:「我馬維駰,六轡既均。」漢.毛亨.傳:「均,調也。」晉.張協〈七命〉:「營匠斲其樸,伶倫均其聲。」
名
製造陶、瓦器時所用的旋轉臺。《管子.七法》:「不明於則而欲出號令,猶立朝夕於運均之上。」
量詞。古代計算容量的單位。二千五百石為一均。《漢書.卷二四.食貨志下》:「令官作酒,以二千五百石為均。」
和諧的音。通「韻」。《文選.成公綏.嘯賦》:「音均不恆,曲無定制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單字不成詞者 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相等,全部都相同對待。例:平均。
都是。例:老少均安。
當動詞用,有「平分」之意。例:均開來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