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締婚,稱女方的家為「坤宅」,男方的家為「乾宅」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七○回:「辦事的人便打發人到坤宅去打聽,回報說新人正在那裡梳妝呢!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