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治安單位或有關部門登記報告遺失財物,以便找尋。如:「既然已經報失了,就安心的等候回音吧!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七六回:「丟了東西,應該就地報失追查,怎麼反到京裡去設法呢?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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