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號或最重大的。參見「天字第一號」條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回:「話說周進在省城要看貢院,金有餘見他真切,只得用幾個小錢同他去看。不想才到天字號,就撞死在地下。」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五:「天字號一場官司,今沒一些干涉,竟自平靜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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