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偽詭詐。《管子.明法解》:「權衡平正而待物,故姦詐之人不得行其私。」《漢書.卷七一.雋不疑傳》:「廷尉驗治何人,竟得姦詐。」也作「奸詐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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